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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午曝光一批土地违法案件
日期:[2007-12-10 15:22:00]  来源:金华新闻网  点击:791

    本报讯(记者黄晓华)今天上午,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这是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发现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据统计,截至上月,全市发现以租代征170件,已立案查处156件,已结案138件;没收违法所得59.47万元,没收建筑物28269.9平方米,拆除建筑物74280.49平方米,罚没款235.12万元。发现未批先用100件,已立案查处83件,已结案60件;没收建筑物8778.0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4245.0平方米,罚没款242.42万元。

    此次重点曝光了四起违法违规案件: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村非法占用土地案。2006年4月,该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38亩,建设停车场,同年7月,又在停车场上搭建简易结构的彩钢棚等建筑,占地5000多平方米。占用的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已经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东阳市画水镇画溪村画溪四村与该市画水益洪塑料厂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案。2005年9月下旬,东阳市画水益洪塑料厂擅自占用从东阳市画水镇画溪村画溪四村租用取得的农民集体土地上动工建设厂房,占用土地面积2204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646.2平方米。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5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44080元。该厂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行履行,又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已向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康市江南街道下皇渡村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案。2004年7月,永康市江南街道下皇渡村与村民金泉签订协议,金泉租用下皇渡村农民集体土地约5000平方米,2006年9月,金泉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进行场地平整,并建设房屋一幢。该土地类别为林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为农用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06年12月8日作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立案调查。

    浦江县赵红光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2003年12月和2005年9月,赵红光先后两次向浦江县白林村村民周超勇等村民租用白林村农民集体土地,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5年9月2日,共计占用该村农民集体土地4785平方米建设厂房。其占用的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途为待置换用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发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处罚人退还非法占用的4785平方米土地;限被处罚人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被处罚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履行处罚决定内容,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06年3月20日向浦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
 
    作者: 黄晓华
    责任编辑: 许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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